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请批复《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请示
索引号: | ZDDBG220763 | 发文字号: | 陕交字〔2016〕47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请批复《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请示 |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9-06 |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交通运输部决定进行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并以《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交政研发〔2015〕26号)明确我省为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三个试点省份之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根据交通运输部的部署,在《2015年工作要点》和《2015年着力推进的重点改革任务》(陕办字〔2015〕15号)中明确进行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随后省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明确由我厅牵头,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参加(省发改经体函〔2015〕360号)进行改革试点工作。
我厅以问题导向为切入点,以完善市场机制为突破口,找准存在的问题,按照“依法管理、责权一致、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统筹考虑“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四项制度之间的联系,起草制定了《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拟开展自管模式、改进的传统管理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等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方案》由我厅牵头,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提请省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研究审议同意后上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目前已经4月20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无修改意见。
现随文报送《试点方案》和有关情况说明及代拟稿等,妥否,请予批复。
附件:1.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2.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说明
3.关于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
(代拟稿)
4.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要求及
修改情况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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